自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下放以来,我司接到很多化妆品企业的咨询,关于自贸区的备案申报的要求及流程,一些企业是清楚的,需要提交的资料也相应准备的齐全,但对于其中资料的规范性、细节性的东西,很多人不是很清楚;一份完整的备案资料,不止要看到整体的完整性,其中的小细节也不可忽略,不然很可能因为一点小事来来回回的折腾,不仅浪费了人力物力,还浪费了时间。下面就为大家来说一下其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
(1)申请表应按照系统说明的要求在线申报,填报后在线打印。申请表内容应完整、清楚、不得涂改,并按要求签名、盖章备案申请表保证书应由进口化妆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该生产企业的签字人或其授权的境内责任人的签字人签字;无公章的,应在保证书生产企业签章处予以注明。备案申请表承诺书应由境内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该单位的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境内责任人单位公章。授权委托签字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公证件及其中文译文,并做中文译文与原文内容一致的公证。每次提交备案申请时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或经公证后的复印件,并书面说明委托签字授权书原件所在的备案产品名称。授权委托签字的内容不应包括于境内责任人授权书中。
(2) 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需在线填报,并上传与在线填报内容相一致的纸质版资料,命名依据应符合以下要求:
1)命名依据中应提供申报产品的商标名、通用名(含使用目的或使用部位)、属性名具体含义的解释。约定俗成的、习惯使用的化妆品名称可省略通用名、属性名。
2)产品中文名称中的修饰、形容词或必须使用外文字母、符号等的,应加以解释。
3)需标注产品中文名称的汉语拼音名。
鑫金证提示:如果产品中文名称中有表明产品物理性状或外观形态以及含颜色、色号、气味、适用发质、肤质或特定人群等内容的,应加以解释。
(3) 产品配方应按照系统说明的要求在线填报,填报后在线打印,当出现重新填写打印产品配方的条形码与己由检验机构确认的配方条形码不一致的情况,需提供条形码不一致的配方。
鑫金证提示:配方中应包括许可检验机构对进口产品配方的确认证明,其确认日期应与检验样品的受理日期一致。
(4) 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应包括在原产国执行的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外文版及中文译文)及产品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要求的承诺。
(5) 应提交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平面图、产品中文标签、产品上市包装立体图,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平面图。
鑫金证提示:产品原包装平面图部分需上传原包装的平面扫描件,确保产品主视面清晰可见,递交纸质资料时需提供原包装。体积过小的产品,且并无产品说明书的,应在备案资料中产品原包装平面图部分提交相关说明。
(6) 提供的生产工艺简述应包括工艺流程简图,工艺简述应能反映产品的实际生产过程。
鑫金证提示:产品配方中所有原料应在生产工艺中列出,原料名称应与产品配方一致。工艺简述应与工艺简图相符。
(7) 产品技术要求备案后需对外公示,请严格按系统说明的要求在线填报。
(8)检验报告应符合以下要求
1)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2) 申请变更化妆品备案检验报告中的生产企业名称、生产企业地址、产品中文名称等信息的,相关许可检验机构应分别出具相应的补充检验报告并说明理由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