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李锦聪(www.hzpwjc.cn)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州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试行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资料现场核查“电子化”办理的通知
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51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促使辖区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资料现场核查工作提速增效,综合考虑辖区近年来备案核查工作实际,我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试行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资料现场核查“电子化”办理。试行期间,如遇疑问或困难,请径向我局药化处反映。